约翰一书 1
1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,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的,亲眼看过,亲手摸过的。
2(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,我们也看见过,现在又作见证,将原与父同在,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,传给你们)。
3我们将所看见,所听见的,传给你们,使你们与我们相交。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。
4我们将这些话写给你们,使你们(有古卷作我们)的喜乐充足。
5神就是光,在他毫无黑暗。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,又报给你们的信息。
6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,却仍在黑暗里行,就是说谎话,不行真理了。
7我们若在光明中行,如同神在光明中,就彼此相交,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。
8我们若说自己无罪,便是自欺,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。
9我们若认自己的罪,神是信实的,是公义的,必要赦免我们的罪,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。
10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,便是以神为说谎的。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。
讲解
约翰一书第一章——神就是光,在他毫无黑暗
一、1:1–2: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——信仰不是传说,是见证
“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,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的,亲眼看过,亲手摸过的。”(约壹 1:1)
约翰一书一开始,没有问候,没有署名,直接扑进一个宏大的宣告。
“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。”
这和约翰福音的开头相呼应。
“太初有道,道与神同在,道就是神。”
这里的“道”不是一种理论,不是一套哲学。
这个“道”是一位有生命的位格。
约翰紧接着用了四个非常具体的动词:
听见
→ 看见
→ 亲眼看过
→ 亲手摸过。
这四个词层层加重。
“听见”还可能是远远的。
“看见”更近了一步。
“亲眼看过”强调的是长时间、仔细地注视。
“亲手摸过”则是最贴近的——这是真实的身体,不是幻影。
约翰为什么要这样写?
因为当时已经有人说:
耶稣不过是一个看起来有身体的灵,其实没有真实地成为人。
约翰用自己的经历反驳这种说法。
他在说:
我不是在转述一个听来的故事,我是亲耳听过、亲眼看过、亲手摸过他的人。
基督信仰从起点就不是空想。
“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,我们也看见过,现在又作见证,将原与父同在,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,传给你们。”(约壹 1:2)
那永远的生命,本来“原与父同在”。
他不是被造的,他是永恒的。
但这永远的生命“已经显现出来”。
永恒的神,进入了人能听、能看、能摸的世界。
这就是福音最惊人的地方:
看不见的神,愿意被人看见;摸不着的神,愿意被人摸着。
二、1:3:传给你们,使你们与我们相交
“我们将所看见,所听见的,传给你们,使你们与我们相交。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。”(约壹 1:3)
约翰讲到他为什么要传。
他不是为了炫耀自己见过耶稣。
他传的目的是——“相交”。
“相交”这个词是整封信一个核心的字眼。
它的意思是“分享、同有、联合在一起”。
请注意约翰说的这个次序:
他们与基督相交
→ 他们把这生命传出去
→ 别人也进入这相交
→ 众人彼此相交。
这里有一个很深的真理:
真正的相交,不是先建立在人与人之间,而是先建立在人与神之间。
很多人以为教会的团契,就是一群人聚在一起,彼此喜欢,气氛和睦。
但约翰说得很清楚:
我们之所以能彼此相交,是因为我们都先“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”。
两个人若各自都连于基督,他们彼此之间就有了真正的连结。
反过来说,如果一个团体热热闹闹,却没有人真正与神相交,那不过是一个社交圈子,不是属灵的团契。
神才是相交的中心。
三、1:4:使你们的喜乐充足
“我们将这些话写给你们,使你们(有古卷作我们)的喜乐充足。”(约壹 1:4)
约翰写这封信,还有一个目的——喜乐。
不是普通的喜乐,是“充足”的喜乐。
这告诉我们一件事:
真理和喜乐并不冲突。
有人以为认真谈真理、谈罪、谈神的圣洁,是一件沉重扫兴的事。
但约翰正相反。
他说:我把这些话写给你们,正是要你们的喜乐满溢。
真正的喜乐从哪里来?
不是从环境顺利来,不是从没有难处来。
而是从与神、与弟兄姊妹真实的相交里来。
一个人如果与神相交是真实的,他里面会有一种外界夺不走的喜乐。
值得注意的是,这里有古卷作“我们的喜乐充足”。
也就是说,当别人进入这相交、生命被建立的时候,传福音的人自己也满有喜乐。
看见别人认识神,本身就是传道人最大的喜乐之一。
四、1:5:神就是光,在他毫无黑暗
“神就是光,在他毫无黑暗。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,又报给你们的信息。”(约壹 1:5)
这是全章的转折,也是全章的中心宣告。
“神就是光,在他毫无黑暗。”
约翰没有说“神有光”,而是说“神就是光”。
光在圣经里常常代表几样东西:
- 圣洁、纯净——光里没有污秽。
- 真实、诚实——光把一切照明,无处隐藏。
- 生命、引导——光驱散黑暗,指出道路。
而且约翰加上一句极重的话:
“在他毫无黑暗。”
不是“很少黑暗”,不是“大部分是光”,而是“毫无黑暗”。
神里面没有任何一点阴影、虚谎、污秽。
这句话一出来,就为下面所有的话定下了基调。
既然神就是光,那么一个说自己认识神、与神相交的人,他的生命就不能一直停留在黑暗里。
约翰特别说明,这个信息“是我们从主所听见”的。
不是约翰自己想出来的道理。
是他从耶稣那里领受、再忠实报出来的。
五、1:6:口里说相交,脚却走在黑暗里
“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,却仍在黑暗里行,就是说谎话,不行真理了。”(约壹 1:6)
既然神是光,接下来约翰就一连用了几个“我们若说……”来检验人。
这是第一个检验。
有人嘴上说:“我与神相交。”
可是他的生活却“仍在黑暗里行”。
约翰的判断非常直接:
这样的人就是说谎话,不行真理了。
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区分。
约翰没有说一个在光中行的人完全没有罪、从不跌倒。
他说的是“在黑暗里行”——是一种方向,是一种持续的生活状态。
一个人若长期习惯地活在罪里,又安然说自己与神相交,这两者是对立的。
因为神就是光,而他却选择留在黑暗里。
口里的告白和脚下的道路,必须一致。
真理不只是用口承认的,更是要用脚去行的。
“不行真理”这个说法很特别——真理是可以“行”的。
真理不是放在头脑里的知识,而是要活出来的生命。
六、1:7:在光明中行——相交与洗净
“我们若在光明中行,如同神在光明中,就彼此相交,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。”(约壹 1:7)
和第六节相反,这一节描述正面的生命。
“在光明中行,如同神在光明中。”
注意,不是说我们要达到和神一样的完全,才算在光中。
而是说,我们的生命要朝向光,活在光里,和那位是光的神走在同一个方向。
在光中行,会带来两个结果。
第一,“就彼此相交”。
这里再一次把与神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连起来。
当两个人都走在光里,他们之间自然就有真实的相交。
人与人之间之所以常有隔阂、虚假、遮掩,很多时候正是因为有人在黑暗里。
黑暗使人躲藏,光使人坦然。
第二,“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”。
这是极大的安慰。
“在光明中行”并不意味着人就没有罪了。
恰恰相反,越靠近光,人越看清自己里面的不洁。
但约翰立刻说:耶稣的血“洗净我们一切的罪”。
请留意这几个字:
- “洗净”——不是遮盖,是真的除去。
- “一切的”——没有哪一样罪大到血不能洗。
而且这里的“洗净”在原文里有持续的意思——是不断地、持续地洗净。
人在光中行走,一面不断被光照出污秽,一面不断被宝血洗净。
这就是基督徒真实的生活:不是无罪的完全,而是持续地在光中,被持续地洁净。
七、1:8–10:三个“我们若说”——不要自欺
约翰在这几节里,用三句话揭穿人对罪的三种自欺,中间夹着一句最宝贵的应许。
“我们若说自己无罪,便是自欺,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。”(约壹 1:8)
第一种自欺:说自己“无罪”。
有人否认自己里面有罪的本性。
他们以为自己基本上是好的,没什么大毛病。
约翰说,这种人是在“自欺”。
被别人骗还情有可原,自己骗自己是最可悲的。
而且“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”——因为真理会照出人真实的光景,谁若否认自己有罪,就说明真理还没有进到他心里。
“我们若认自己的罪,神是信实的,是公义的,必要赦免我们的罪,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。”(约壹 1:9)
这一句,是整章里最让人得安慰的话。
前面讲神是光、讲人的罪,似乎压得人喘不过气。
这一句却像黑暗中打开的一扇门。
关键的动作是——“认”。
“认”自己的罪,意思是承认、不再遮掩、与神站在同一立场看自己的罪。
当人肯这样认罪,神的回应是什么?
约翰用了两个词形容神:“信实的”、“公义的”。
“信实”——神守他的应许,他说要赦免就必赦免。
“公义”——这一点特别宝贵。赦免竟然是神“公义”的表现。
为什么?
因为罪的刑罚,耶稣已经在十字架上完全承担了。
所以神赦免悔改的人,不是放纵罪,而是因为公义已经满足——刑罚已经付清。
神的回应有两面:
- “赦免我们的罪”——罪的罪责被除去。
- “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”——罪的污秽被洗净。
不是“也许赦免”,而是“必要赦免”。
这是何等确定的应许。
“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,便是以神为说谎的。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。”(约壹 1:10)
第三种自欺:说自己“没有犯过罪”。
第八节否认罪的本性,这里否认罪的事实。
约翰说,这样的话后果极其严重——“便是以神为说谎的”。
因为整本圣经一再宣告:世人都犯了罪。
人若说自己从未犯罪,就等于说神的话是假的。
那么“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”。
一个人若连自己是罪人都不肯承认,神的话就无法在他里面动工。
这三节合起来,给我们一个很清楚的信息:
通往赦免的路,不是否认罪,而是承认罪。
越想证明自己无罪的人,离赦免越远;肯认罪的人,反而得着那位信实、公义之神的赦免。
八、全章信息:与光相交的生命
约翰一书第一章,可以用一条很清楚的线串起来。
它从“生命之道”开始——
那永远的生命,本与父同在,如今显现,被人听见、看见、摸着。
这生命被传出去,目的是让人进入“相交”——
先与神相交,再彼此相交,并且满有喜乐。
然后约翰立下了整封信的根基:
“神就是光,在他毫无黑暗。”
既然神是光,与神相交就必然影响人怎样生活。
于是约翰一连检验:
- 若口说相交、却在黑暗里行——是说谎。
- 若在光明中行——就彼此相交,宝血不断洗净。
- 若说自己无罪——是自欺。
- 若认自己的罪——神必赦免、必洗净。
- 若说自己从未犯罪——是以神为说谎的。
整章的逻辑可以画成这样:
神是光
→ 真认识神的人必走向光
→ 走向光的人越发看见自己的罪
→ 认罪的人被宝血持续洗净
→ 于是真实的相交与喜乐得以持续。
这里有一个很重要、却常被误解的地方。
在光中行,不等于从此没有罪;在光中行,是指不再躲藏,愿意让光照明自己,愿意认罪,愿意被洗净。
黑暗中的人,总想遮盖;光中的人,愿意坦露。
一个真正与神相交的人,不是一个从不跌倒的人,而是一个不断被光照出、又不断回到宝血前得洁净的人。
九、本章最值得记住的经文
“神就是光,在他毫无黑暗。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,又报给你们的信息。”(约壹 1:5)
这句话是整封信的根基。
认识神是光,就不会把罪当作小事,也不会在黑暗里自欺。
而全章另一句极有盼望的话是:
“我们若认自己的罪,神是信实的,是公义的,必要赦免我们的罪,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。”(约壹 1:9)
这两句话要放在一起记。
因为神是光,所以人无处遁形,不能装作无罪;
又因为神是信实、公义的,所以凡肯认罪的人,必得赦免、必被洗净。
一面让我们不敢轻看罪,
一面让我们不必惧怕来到神面前。
不是躲开光,而是走进光里认罪,让耶稣的血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。